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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律师生涯的十个难忘事件最难忘的一个最难办的案件:江西煤矿特大瓦斯爆炸案 1994年,江西某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矿长汪长寿因此被控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该案被当地百姓称之为:“被三座大山”压着的案子,事实也确实如此。案发后,江西省的县、市、省政府均已发了红头文件,白纸黑字一致定了调:“必须追究矿长汪长寿的刑事责任”,且已有当地的专家组作了司法鉴定,鉴定爆炸发生在汪长寿所担任矿长的乙矿。因此,要想为汪长寿辩诬洗冤,既有“权力”层面的阻力重重,又有“科学”层面的确凿结论,还有糟糕的是:爆炸后至开庭,矿山现场封着无法勘察,又因甲、乙、丙三矿废置,其工人都已东奔西走,外出到新单位打工,很难找到证人,要为当事人辩护洗冤确如痴人说梦。 我接案后,知难而进,作了如下备战: 1、学习:向专家学习,向书本学习(买专业书、闭门专学一星期),向被告人学习,以弥补我对“瓦斯爆炸”的知识空白! 2、调查:(1)向被告人汪长寿调查:我一连七天,在江西乐平县看守所会见汪长寿。早上一早去门外等开门,中午就在看守所吃自带的方便面和馒头夹点榨菜,连看守所的老民警都被感动。(2)向知情人调查:每找到一个四散谋生的原矿的职工作证,我都通过转弯抹角的多个渠道,且必须在凌晨4点出发,晚上12点才回旅馆,因为必须赶在他们出工之前,或收工以后才能取证,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有些原本不愿作证的矿工,被我的诚心所打动而大胆作证。我就通过这样的努力,终于取得了19份直接证据,取得了决战决胜的炮弹!(3)分析:调查还必须研究。通过对19份证据的分析研究,对照书本中学到的瓦斯爆炸的知识,终于还原了客观事实的真相:原来,甲、乙、丙三矿同在一座山上:从表面上看,甲、乙、丙三矿均在山上,但甲井是斜井,其井道斜道已开采到乙矿之下,丙矿的井道与乙矿处于平行线上,乙矿在东,丙矿在西,井道已基本连接只隔薄薄的一层土。是甲矿先发生火星(第一次瓦斯突出),尔后起火,烧伤12人逃出,尔后爆炸。这完全符合瓦斯爆炸“三部曲”的自然规律。爆炸点恰好在乙矿正底下的甲矿井道上,造成乙矿爆炸的假象。(4)鉴定:我认为涉及科学的问题,必须用科学的手段解决。我赴京请专家鉴定。专家们一致认为:一、爆炸事故是由王家桥斜井(即甲矿)瓦斯突出,首先起火燃烧,烧伤矿工12名;二、火势蔓延至王家桥斜井与汪瞻二井贯通的采空区,致使该处积聚的瓦斯猛烈爆炸;三、爆炸产生冲击波冲垮汪瞻二井(即乙矿),致使该矿9名矿工死亡,涌乐井(即丙矿)2人中毒死亡,1人中毒受伤。 专家的分析结论完全印证了我的观点,从而为本案的成功辩护提供了重要的科学依据。充分的准备,使我在庭审中势如破竹。但乐平县法院一审判决,出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根本没有采纳我的意见。我为汪长寿在上诉状中严正指出一审判决的三大错误,二审景德镇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我提出的“11.19”事故主要事实不清,责任不明理由成立,应予采纳,以完胜而告终。 最难忘的一封信:给李鹏总理的信 1986年,全国塑料原料供应十分紧缺,骗子们乘机作案,浙江兰溪塑料总厂,南(广东)北(上海)被骗,我时任该厂法律顾问室主任,负责南北两线催货追款作战。 我在北方“战线”节节胜利之时,南方三合板诈骗案一直停滞不前。我为此案,共八下广东,历时208天,却毫无进展,那群诈骗疑犯一直逍遥法外。我忍无可忍,闯进揭阳公安局长办公室,站着足足谈了一个小时的案件。没想到,局长却给了个“三不”回答:一是这个案件性质没定;二是局里工作忙,这个小案件排不进工作计划;三是这些人早跑掉了,公安抓不到。也就是在此时,我下了向中央告“通天状”的决心。1987年5月27日,在回浙的火车上,我提笔给李鹏总理和严济慈副委员长各写了一封信,并把给总理的信,一并寄呈给严老。给李总理的信有两个特点:第一,是一目了然,领导敢批示;第二,以情动人,领导会批示。这是我终生难忘的一封信!该信以一句话的笔墨概述了“案发经过”;以一句话的笔墨概述了“办案艰难”,浓墨重笔驳斥了推诿的三个怪论——“性质未定论”:法院已移送,怎言性质未定?“工作忙论”:难道侦查这个案子就不是工作?“抓不到论”:非不能也,不为也! 短短的一封信,竟使这个被骗仅有24.4万元的小案,引起了国家三位领导人的重视。 6月8日,严济慈副委员长在信上批语:“请李鹏总理阅处。” 6月10日,李鹏总理在百忙中批语:“请信访局阅处。” 当日,国务院信访局即批转公安部阅处。6月15日,时任国务委员、公安部长的王芳同志严厉批语:“抓获经济犯罪分子,并追回全部赃款。” 是日,公安部批示浙江省公安厅督办此案。至此,“通天状”在短短的18天时间里,被三位国家领导人批阅。这引起浙江、广东二省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 浙江省公安厅派出了何小刚科长陪我南下督办,广东省公安厅派了四员经验丰富的破案能手,与我们一道奔赴揭阳,很快就将四名罪犯抓获,并追回18万赃款,案件成功地画上了句号。 最难忘的一餐饭:“康师傅”违法通缉职工案 1996年6月的一天,昆仑律师事务所里来了一位“通缉犯”——汪卫金。而发出这张违法通缉令的则是鼎鼎大名的台商“康师傅”,顶新集团。原来,汪卫金在“康师傅”打工期间,经常被要求加班,因其作为被压迫者的代表成了“出头鸟”。那“通缉令”是这样写的:“……如果发现此人踪迹,请缉拿归案,举报有功者奖励人民币1000元”。我见到这个“通缉令”义愤填膺,为汪撰写起诉书怒告“康师傅”;起初顶新集团根本不拿这当回事,不料此事居然上了中央电视台,顶新迫于无奈要在杭州新侨饭店召开新闻发布会。获取信息后,律师们问怎么办?我一拍桌子,说了声“走”!我们一行8人做了一次“不速之客”;我们一行人来到发布会现场,顶新集团见“前厅失火”,他们发现了我们的到来,一改发布会主题为答谢会。各路媒体不明所以,而我们一行人则十分坦然,既来之则吃之,反正这个不速之客是当定了。顶新集团也不是省油的灯,来了一招“双重标准”发放资料,表面上平息了危机,但他们这一招实际上倒是帮我免费澄清了汪卫金案的真相;此案最终“康师傅”主动寻求汪和解,以赔偿汪1万元(比汪的诉讼请求高出一倍)结案。此后,顶新老总对本所刮目相看,双方交好,其公司在上海的案件即委托本所代理。这顿饭给我留下终生的记忆。 最难忘的一次论战:与开来的论战 1994年12月11日,如日中天的“马家军”突然走了背势,山西作家赵瑜受中国作协和国家体育总局的委派,前往辽宁大连“马家军”大本营探个究竟。写了《马家军调查》一书。该书向读者展示了一个马俊仁真实的形象。在《马家军调查》的热潮中,北京律师开来(就是薄谷开来)顺势写了《我为马俊仁当律师》一书。此书一出,开来的“以正视听”给赵瑜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身在杭州,静观事态变化发展的我以一个律师的职业眼光拜读了开来律师的《我为马俊仁当律师》一书,我对开来的很多提法不敢苟同。 第一,开来文章命题有误。 第二,否定开来解决问题的良知规范论。 第三,赵瑜的文章是采取了“一分为二”的方法写的,并非为出名而侵权。而且马俊仁并未被列为“被告人”,否定开来为马俊仁的辩护人之身份。 《评“我为马俊仁当律师”》一文刊出后,开来公开“发难”变得谨慎了,这为后来“赵马之争”的冷处理打下了伏笔。 我认为做一个好律师,光靠‘法律’一只翅膀还不能飞,要有两只翅膀——中文和法律才能飞得远。 最难忘的一份法律意见书:“一”与“五”的对决 一份法律意见书与五颗公章的对决——东阳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改制案代理成功。 2005年,东阳市政府违背东阳二建企业职工的根本意愿强行实施所谓的改制方案,我和苑亮律师代理此案就改制问题向东阳市人民政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提出政府职能转变决定了人民政府不应再直接插手企业经营管理,政府的作法与法律相悖,也与党和国家的相关政策相抵触等意见,最终我们的一份法律意见书,否定了东阳市“五颗公章”的红头文件,政府终止了原来的“内部竞标”改制方案,使“东二建”逃过一劫。这在“权大于法”大有市场的国度里,谈何容易?! 后来,东阳二建公司改为海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在该公司注册资本金3.16亿元人民币,总资产30多亿元人民币,系全国民营企业五百强之一、浙江省民营企业百强之一、金华市建筑业龙头企业。 最难忘的一份电报:对付美国某大公司 这份电报,是我的一纸“意见书”,让太平洋彼岸的美国某大公司知难而退。 说来话长。1994年,地处东阳的中国横店集团收到一份来自美国的传真。传真言辞颇为张狂:指责横店集团生产的电脑软盘,在外观上与该公司的“3M”软盘非常相似,侵犯了该公司的商标权,美方将通过外交途径和法律途径要求赔偿损失和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事隔不久,美方果然言必行,一天一个传真,美国领事馆亦专为此事,给我国外交部连发了两份外交照会,要求中国政府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严厉查处横店集团的“侵权”行为……。一场企业间的纠纷,竟上升为国家之间的交涉。 山雨欲来风满楼。横店集团领导这回慌了神,经过对比,横店的电脑软盘外观设计与“3M”确有些相似,再说,美国人是有备而来。集团立即召集法律顾问团商讨对策。我知情后,迅速赶回杭州,董事长徐文荣派人连夜将我接到横店。当时,他们拿出几本几乎都是双方来往每天一次传真的材料。看了材料后,我要求看双方的包装,一看包装,紧皱的眉头忽地放了开来,突然,我大腿一拍:“谁说我们输了!” 徐文荣探过头问:“难道你看出什么道道来了?” “你看美国的‘3M’软盘,既没有‘注册商标’字样,也没有国际通行的商标注册‘R’的标志,虽然中、美共同参加签署了一个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条约,但一般商家不知道。因此,就误认为3M软盘包装没有‘注册商标’字样或‘R’代号,误认为是没有在中国注册,不受法律保护,故而仿用之,由此可见,并非故意侵权,因而构成侵权的主观要件不成立,当然也就不构成侵权。” 本来来势汹汹,打算兴师问罪的美国某公司,收到法律意见书后,就此偃旗息鼓。对此,《浙江日报》1996年11月6日以浓墨重彩作了报道。这一仗,不仅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亦为国争了光。 最难忘的一次讲话:与教育宗师、科学泰斗严老相交 1982年,迎来了东阳中学建校70周年校庆,时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的“教育宗师、科学泰斗”著名物理学家严济慈老校友从北京前来参加,全国各地校友纷纷派代表参加,我代表东阳中学在兰溪工作的校友参加。 在会上,我作了题为《铭记和发扬母校的“两苦”精神》的发言,发言时间很短,主要论述了母校东阳中学以“两苦”——生活艰苦,如今流传“博士菜”(霉干菜)的美誉;学习艰苦——精神是东中教书育人的真谛之所在,谁料我这短短发言获得了饮誉中外的严老的赏识,其后我俩成了忘年交,严老还在东阳竹编厂的下塌处单独接见了我和夫人,欢快畅谈了52分钟,此后严老还为广东一案的成功解决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我一生至今,会议上的发言已数不胜数,但这次发言,给我留下最难忘的记忆! 最难忘的一次会面:与李德生副主席的首次见面 1997年10月,金秋的北京,行道旁的树枝已经泛起片片金黄色。我和大女儿吕俊到北京办案。我把到京住所告诉了原中共中央副主席李德生将军的秘书楼迎高。得知我在京,楼迎高把消息报告了李德生将军,并预约了会见时间。 次日,在楼迎高的陪同下,我迈进了将军的家。李德生将军紧紧握住我的手,用欣赏和爱怜的目光仔细盯着眼前这个年纪不大却头发花白的小个子律师:“你就是吕思源?写你的报道我看了好几遍。不容易啊,当一名正直的人民律师不容易。” 我感觉眼睛有点湿润,一名共和国的将军,一位德高望重的党的副主席,退休了,眼里还是看着社会,心里还是装着百姓。我自己没做什么大的成绩,只是做了一名律师本份的工作,却得到将军如此厚爱……。 “这是你女儿?多大了?做什么啊?” 当得知我女儿吕俊刚从大学毕业,兼职做律师时,将军乐了:“原来是江南一怪,现在可是江南二怪了,哈哈哈。吕律师你可是后继有人啊。” 我也笑了起来,一五一十地向将军汇报自己这几年工作的情况。说到案件动人处,将军象孩子一样抚手开怀大笑。一旁的楼迎高赶紧拿出傻瓜相机,为我、吕俊和李德生将军拍下了弥足珍贵的照片。 临行,曾经南征北战的将军坚持要送我出家门,李将军腿脚不太利索,在两个警卫的搀扶下,一步一步地挪着走出大门。门外,是将军的公务车,临上车,将军再次紧紧握住我的手说:“吕律师,我送你三句话:第一句话:你年纪不算大头发都白了,要注意休息。第二句话:你为老百姓请命,要注意自身的安全。第三句话:不管多么难,你都要继续为老百姓说话。”将军目光中充满慈爱。 我没想到临出门将军会有如此重嘱,感动得不知说什么好,只是深情应答:“一定,一定,我一定按李将军的话去做……。”那一刻,我觉得自已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律师,哪怕从此为律师事业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 最难忘的三幅题词:艾老、陈老、李主席的题词 1、我国现代诗坛泰斗艾青的题词及渊源 本所的宗旨八个字:“为民请命,为国护法”,这是我国诗坛泰斗艾青先生于1992年书赠给我的,我于1994年创建本所时,确定这八个字为立所之本。这就是本所的“魂”!我们每个律师信奉它,践行着! 2、中国国民党元老陈立夫的题词及渊源 陈立夫,浙江省吴兴人,是20世纪中国重要的人物之一,他大半生纵横政海,是中国国民党政治家。 其晚年竭力推动海峡两岸的交流,力主“国共第三次合作”,因此当选为‘海峡两岸和平统一促进会’的名誉会长。 其晚年的忘年交之一是浙江省浦江人我友陈友旺。陈友旺于1949年14岁赴台,少有大志,自学成才,成为大学教授,成为台湾励志青年的典范,深受蒋介石、蒋经国父子赏识,其后几番作陈立夫赴大陆洽谈两岸交好事宜的代表。期间,陈教授将我办的很多案例,如说大书似的讲给陈老立夫先生听,深得陈老青睐。1996年陈老就以孔子名言“三人行必有吾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题词赠我。这是96岁高龄的陈老对我的一片拳拳关爱之心,它已伴我走过22年。 3、前中共中央副主席李德生的题词及渊源 走进思源昆仑律师事务所,一眼就看到很多军界高官与我合影的照片。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前中共中央副主席李德生将军的八个苍劲有力的大字:江南一怪,矢志护法。 1997年5月李德生将军的秘书楼迎高找我说他一个堂弟在义乌做生意被人诬告了,现被关在义乌公安局看守所,想请我代理此案,还堂弟一个清白。 看毕材料,我大致了解此案经过:楼迎高堂弟楼明(化名)在义乌小商品市场摆摊,与旁边商铺销售的是同一类商品。由于楼明的货质优价廉,很快吸引了大批顾客,害得边上的同行没了生意。1996年8月16日,隔壁商铺的老板带了六个人故意挑起事端,引发冲突,追打楼明,迫使楼明当场逃走。没想到,事隔半月,对方向市公安局报案诬陷楼明把他的右眼打瞎了,并且以法医鉴定为证明。其后,公安局依据法医鉴定,对楼明采取了刑事拘留。楼明“入狱”后,家属四处奔波,并在上海请了一个大律师,希望公安能还楼明一个清白。但事与愿违,六个多月过去了,楼明一案一直得不到公正解决。 我看了这些材料后,认为此案定是冤案!如果真的是楼明打瞎了对方眼睛,当天就去报案了,为什么会过半个月后去报案?所谓被害人的病历可见,被害人有高度的近视史,且现在年事已高,是否失明与深度近视有关?应速请法医重新鉴定! 我为其写了“申请法医鉴定报告”,并将有关材料,委托北京物证技术鉴定所鉴定。不久,鉴定结论出来,当事人失明确系高度近视引起视网膜破裂失明。 鉴定报告到达义乌公安局后,市局马上作出无罪释放楼明的决定。对方也没再提出异议。 上述三老均是我国20世纪有巨大影响的重量级人物。我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何德何能能获得三老如此的垂青抬爱?感我五内!我将这三幅题词,视若暮鼓晨钟,催我警醒,催我奋蹄! 最难忘的一次命案“拦网”:“阜阳杀人案” 1997年,安徽省阜阳市发生了一起轰动当地的血腥大案:一名在家具厂打工的民工,五斧头活生生砍死一名当地青年…… 惨案发生后,远在千里之外的我接到一个告急电话,当事人家属对案件谈了个大概,并提出“保头”的请求。得知王金贵拘捕在案,尚未进入起诉阶段,我决定先去安徽摸摸底。 原来,死者钱兵(化名)系当地小有名气的混混,仗着父亲是派出所指导员,尽干些横行街市的勾当。这天,钱兵偷偷拿了他父亲的手枪,领着三个小兄弟来到家具厂敲诈。钱兵穷凶极恶,突然亮出手枪,指着王厂长要赔偿金。厂长慌忙逃命,钱兵就用手枪顶住另一民工的脑门,其他职工吓得躲在一旁,这时厂长的弟弟王金贵见状怒火直冲脑门,乘人不备,悄悄地顺手拎起一把木工斧子朝钱兵砍去。钱兵头一偏,一斧头砍在他的肩上,被枪顶着的民工迅速一把夺过手枪。说时迟那时快,王金贵接连又砍了四斧头。 我匆匆赶到阜阳市公安局,想先从公安阶段“拦网”。也许此案涉及公安人员佩枪失事,公安局长见到我,只是冷冷地说:你找我干吗,我没空接待。我见状,也来了牛脾气:你是人民公安局的局长。你的职责是为人民办事。你们本应深入群众中听取意见,今天我们来反映意见你却不听。我看你不是一个合格的公安局长。此话一出,把该局长听得一愣一愣的。在这个内陆城市,他还没遇见过哪位律师有这么牛气的。说完,我转身头也不回地走了……我就不信阜阳的政法干部都是这个德性。 我见在公安“拦网”无效,立即赶赴市检察院。在检察院,他敲开了“全国十佳检察官”的检察长李某的办公室。李检察长笑眯眯地说,“这个案子是实施《刑法》后的第一个案子。我们特别慎重,反复研究过:这个案子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可以认定王金贵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但第二阶段,属于防卫过当!应负相应的刑事责任。” 我毫不客气,直抒胸臆:“李检察长,我认为王金贵的五斧砍人是正当防卫,并无过当,不但不应治罪,还应大力宣传表扬才是。希望检察院能根据事实,作出无罪结论。” 出了检察院,我直奔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院方阐明了自己的观点,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正当防卫案件。对犯罪嫌疑人王金贵,不但不应给予刑事处罚,还应大力弘扬这种见义勇为的精神。” 果然不出所料,没过多久,我就接到当事人家属的电话,告诉我王金贵在阜阳被宣告无罪释放……
在如烟往事的瀚海里,这十件事时不时地跳上我的心头,它们裹着智慧、伴着勇气、带着艰辛,载着快乐,伴我稳步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