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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正义而拼搏——在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教职员学习周上的漫谈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

大家好!

遵贵院张伟堂院长之令,我今天为大家谈点心得体会。

张院长要求我“讲一课,如何热爱岗位,坚守职业,尽职尽责,做到极致,结合自己的工作经历,谈点体会”,我义不容辞。其实您们院长自己就是敬业爱岗,尽职尽责的典型,是值得我与同学们学习的楷模!

真的!这不是我对张院长的夸张!请看事实:我俩只是在一次朋友聚会上结识,交谈中,张院长夸我,你的办案就是“敬业爱岗”的注解,就此发出邀请,我亦当即爽快的答应。

聚会后,张院长马上向何建平院长作汇报,两院长亲赴本所看望我,再次郑重邀请我讲课,并请本所苑亮律师担任贵院的常年法律顾问。我深感贵院领导对学校的爱,对学子的爱,如果不是出于这样的大爱,他俩何用如此呢?!我感谢两院长对我和本所的信任,恭敬不如从命,我必尽力而为!

何谓“敬业爱岗”?

敬者,尊重也。业者,事业也。

爱者,喜爱也。岗者,职位也。

望文生义,我们可将“敬业爱岗”定义为:专心致志于学业或工作,可谓“敬业”;忠于职守,勤勉有为,可谓“爱岗”。“敬业爱岗”,既是属于道德规范的良德良知,又关乎敢作敢为、力求尽善尽美的个人秉性,它是人类不断努力学习和实践的结果,在我国历史长河中,出现了无数有名的,当然更多的是默默奉献的“敬业爱岗”的中国脊梁:

三国时期的诸葛亮一生为国为民,不辞辛劳,兢兢业业,呕心沥血,实践了他在《后出师表》所许下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诺言。

南宋文天祥临危请命,战则尽命,死不投降,铸就了“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不朽人生。

还有当代的焦裕禄,以一生的行动,诠释了“人民公仆”的内含和外延。

……

“敬业爱岗”的精神,既是敬业爱岗者自身对理想的不懈追求和自我完善,而且给他人亦是莫大的鼓励与鞭策,对人类社会的安定、发展有着十分重大的作用。

两院长以此命题,足见其实践“教育者国之根本”的良苦用心。就如贵院每学期组织一次“学习周”,对教职员进行专门学习教育活动,这是抓教育抓到点上、关键上,而且定岗定位地组织学习,是真抓而非搞形式,足见贵院领导对教育工作的诚心、用心、尽心和匠心!

今天的漫谈(不敢称“讲课”),讲述我出生至今最难忘的十件事是否能达到两院长命题的要求和同志们期望的要求,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最难忘的一个案件(江西煤矿特大瓦斯爆炸案)

1994年,江西某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矿长汪长寿因此被控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该案被当地百姓称之为:“被三座大山”压着的案子,事实也确实如此。案发后,江西省的县、市、省政府均已发了红头文件,白纸黑字一致定了调:“必须追究乙矿长汪长寿的刑事责任”,且已有当地的专家组作了司法鉴定,鉴定爆炸发生在乙矿。因此,要想为汪长寿辩诬洗冤,既有“权力”层面的阻力重重,又有“科学”层面的结论确确,还有糟糕的是:爆炸后至开庭,矿山现场封着无法勘察,又因甲、乙、丙三矿废置,其工人都已东奔西走,外出到新单位打工,很难找到证人。要洗冤确如痴人说梦。

汪长寿的姐夫江西省景德镇市司法局张天福局长深知这个案子,在江西请律师无济于事,就上北京请,北京的律师又推荐了我。我回绝了张局长前两次来杭的请求,因为我实在不懂瓦斯爆炸,深怕无力回天,但张局长“三顾茅庐”,我为之感动而接案。

我接案后,知难而进,作了如下备战:

1、学习:向专家学习,向书本学习(买专业书、闭门专学一星期),向被告人学习,以弥补我对“瓦斯爆炸”的知识空白!

2、调查:

(1)向被告人汪长寿调查:我一连七天,在江西乐平县看守所会见汪长寿。早上一早去门外等开门,中午就在看守所吃自带的方便面和馒头(夹点榨菜),连看守所的老民警都感动地说:“汪长寿能请到您当辩护人,真是他的福气啊!”

(2)向知情人调查:每找到一个四散谋生的原三矿的职工作证,我都通过转弯抹角的多个渠道,且必须在凌晨4点出发,晚上12点才回旅馆,因为必须赶在他们出工之前,或收工以后才能取证,……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有些原本不愿作证的矿工,被我的诚心所打动而大胆作证,……我就通过这样的努力,终于取得了19份直接证据,取得了决战决胜的炮弹!

(3)分析:调查还必须研究。通过对19份证据的分析研究,对照书本中学到的瓦斯爆炸的知识,终于还原了客观事实的真相:

原来,甲、乙、丙三矿同在一座山上:从表面上看,甲、乙、丙三矿均在山上,但甲井是斜井,其井道斜道已开采到乙矿之下,丙矿的井道与乙矿处于平行线上,乙矿在东,丙矿在西,井道已基本连接只隔薄薄的一层土。

是甲矿先发生火星(第一次瓦斯突出),尔后起火,烧伤12人逃出,尔后爆炸。这完全符合瓦斯爆炸“三部曲”的自然规律。爆炸点恰好在乙矿正底下的甲矿井道上,造成乙矿爆炸的假象。

(4)鉴定:我认为涉及科学的问题,必须用科学的手段解决。我赴京请专家鉴定。

中国工程院院士徐更光(我东中校友)及徐立根、张申(我东中校友)、高光斗、陈建华、郑焕祥、田保中等七位专家被我的执着精神所感动,出于科学家的良德良知,自愿无偿为此案作论述分析。

根据此案公诉材料和我调查材料综合分析,专家们一致认为:一、爆炸事故是由王家桥斜井(即甲矿)瓦斯突出,首先起火燃烧,烧伤矿工12名;二、火势蔓延至王家桥斜井与汪瞻二井贯通的采空区,致使该处积聚的瓦斯猛烈爆炸;三、爆炸产生冲击波冲垮汪瞻二井(即乙矿),致使该矿9名矿工死亡,涌乐井(即丙矿)2人中毒死亡,1人中毒受伤。

专家的分析结论完全印证了我的观点,从而为本案的成功辩护提供了重要的科学依据。

充分的准备,使我在庭审中势如破竹。

一审乐平县法院判决,出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根本没有采纳我的意见。我为汪长寿在上诉状中严正指出一审判决的三大错误:

1、定调在先,权大于法;

2、严重失实,颠倒时序;

3、嫁祸无辜,放纵真凶。

二审景德镇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我提出的“11.19”事故主要事实不清,责任不明理由成立,应予采纳,以完胜而告终。

此案给我的启迪有两点:

其一,责任心是成事的先决条件。没有责任心,就不可能作如此认真的调查,本案就不可能扭转乾坤。

其二,知识就是力量。假知识,伪科学都必然会在真知识,真科学面前原形毕露。本案以七位专家的科学的真知灼见剥开了假鉴定的画皮,是本案反败为胜的科学利器。


二、最难忘的一封信(给李鹏总理的信)

1986年,全国塑料原料供应十分紧缺,骗子们乘机作案,浙江兰溪塑料总厂,南(广东)北(上海)被骗,我时任该厂法律顾问室主任,负责南北两线催货追款作战。

我在北方“战线”节节胜利之时,南方三合板诈骗案一直停滞不前。我为此案,共八下广东,历时208天,却毫无进展,那群诈骗疑犯一直逍遥法外。我忍无可忍,闯进揭阳公安局长办公室,站着足足谈了一个小时的案件。没想到,局长却给了个“三不”回答:一是这个案件性质没定;二是局里工作忙,这个小案件排不进工作计划;三是这些人早跑掉了,公安抓不到。也就是在此时,我下了向中央告“通天状”的决心。1987年5月27日,在回浙的火车上,我提笔给李鹏总理和严济慈副委员长各写了一封信,并把给总理的信,一并寄呈给严老。给李总理的信有两个特点:第一,是一目了然,领导敢批示;第二,以情动人,领导会批示。这是我终生难忘的一封信!该信以一句话的笔墨概述了“案发经过”;以一句话的笔墨概述了“办案艰难”,浓墨重笔驳斥了推诿的三个怪论——“性质未定论”:法院已移送,怎言性质未定?“工作忙论”:难道侦查这个案子就不是工作?“抓不到论”:非不能也,不为也!

短短的一封信,竟使这个被骗仅有24.4万元的小案,引起了国家三位领导人的重视。

6月8日,严济慈副委员长在信上批语:“请李鹏总理阅处。”

6月10日,李鹏总理在百忙中批语:“请信访局阅处。”

当日,国务院信访局即批转公安部阅处。

6月15日,时任国务委员、公安部长的王芳同志严厉批语:“抓获经济犯罪分子,并追回全部赃款。”

是日,公安部批示浙江省公安厅督办此案。

至此,“通天状”在短短的18天时间里,被三位国家领导人批阅。这引起浙江、广东二省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

浙江省公安厅派出了何小刚科长陪我南下督办,广东省公安厅派了四员经验丰富的破案能手,与我们一道奔赴揭阳,很快就将四名罪犯抓获,并追回18万赃款,案件成功地画上了句号。

这件事更让我坚信:邪不压正!领导带头护法,何愁中国法治不成!


三、最难忘的一餐饭(“康师傅”违法通缉职工案)

1996年6月的一天,昆仑律师事务所里来了一位“通缉犯”——汪卫金。而发出这张违法通缉令的则是鼎鼎大名的台商“康师傅”,顶新集团。原来,汪卫金在“康师傅”打工期间,经常被要求加班,因其作为被压迫者的代表成了“出头鸟”。那“通缉令”是这样写的:“……如果发现此人踪迹,请缉拿归案,举报有功者奖励人民币1000元”。我见到这个“通缉令”义愤填膺,为汪撰写起诉书怒告“康师傅”;起初顶新集团根本不拿这当回事,不料此事居然上了中央电视台,顶新迫于无奈要在杭州新侨饭店召开新闻发布会。获取信息后,律师们问怎么办?我一拍桌子,说了声“走”!我们一行8人做了一次“不速之客”;我们一行人来到发布会现场,顶新集团见“前厅失火”,他们发现了我们的到来,一改发布会主题为答谢会。各路媒体不明所以,而我们一行人则十分坦然,既来之则吃之,反正这个不速之客是当定了。顶新集团也不是省油的灯,来了一招“双重标准”发放资料,表面上平息了危机,但他们这一招实际上倒是帮我免费澄清了汪卫金案的真相;此案最终“康师傅”主动寻求汪和解,以赔偿汪1万元(比汪的诉讼请求高出一倍)结案。此后,顶新老总对本所刮目相看,双方交好,其公司在上海的案件即委托本所代理。这顿饭给我留下终生的记忆。


四、最难忘的一次论战(与开来的论战)

1994年12月11日,如日中天的“马家军”突然走了背势,山西作家赵瑜受中国作协和国家体育总局的委派,前往辽宁大连“马家军”大本营探个究竟。写了《马家军调查》一书。该书向读者展示了一个马俊仁真实的形象。在《马家军调查》的热潮中,北京律师开来(就是薄谷开来)顺势写了《我为马俊仁当律师》一书。此书一出,开来的“以正视听”给赵瑜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身在杭州,静观事态变化发展的我以一个律师的职业眼光拜读了开来律师的《我为马俊仁当律师》一书,我对开来的很多提法不敢苟同。

第一,开来文章命题有误。

第二,否定开来解决问题的良知规范论。

第三,赵瑜的文章是采取了“一分为二”的方法写的,并非为出名而侵权。而且马俊仁并未被列为“被告人”,否定开来为马俊仁的辩护人之身份。

《评“我为马俊仁当律师”》一文刊出后,开来公开“发难”变得谨慎了,这为后来“赵马之争”的冷处理打下了伏笔。

我认为做一个好律师,光靠‘法律’一只翅膀还不能飞,要有两只翅膀——中文和法律才能飞得远。

我用一生实践着这个标准。


五、最难忘的一份法律意见书(“一”与“五”的对决)

一份法律意见书与五颗公章的对决——东阳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改制案代理成功。

2005年,东阳市政府违背东阳二建企业职工的根本意愿强行实施所谓的改制方案,我和苑亮律师代理此案就改制问题向东阳市人民政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提出政府职能转变决定了人民政府不应再直接插手企业经营管理,政府的作法与法律相悖,也与党和国家的相关政策相抵触等意见,最终律师的一份法律意见书,否定了东阳市“五颗公章”的红头文件,政府终止了原来的“内部竞标”改制方案,使“东二建”逃过一劫。这在“权大于法”大有市场的国度里,谈何容易?!

后来东阳二建公司改为海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在该公司注册资本金3.16亿元人民币,总资产30多亿元人民币,系全国民营企业五百强之一、浙江省民营企业百强之一、金华市建筑业龙头企业。


六、最难忘的一份电报(对付美国)

这份电报,是我的一纸“意见书”,让太平洋彼岸的美国某大公司知难而退。

说来话长。1994年,地处东阳的中国横店集团收到一份来自美国的传真。传真言辞颇为张狂:指责横店集团生产的电脑软盘,在外观上与该公司的“3M”软盘非常相似,侵犯了该公司的商标权,美方将通过外交途径和法律途径要求赔偿损失和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事隔不久,美方果然言必行,一天一个传真,美国领事馆亦专为此事,给我国外交部连发了两份外交照会,要求中国政府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严厉查处横店集团的“侵权”行为……。一场企业间的纠纷,竟上升为国家之间的交涉。

山雨欲来风满楼。横店集团领导这回慌了神,经过对比,横店的电脑软盘外观设计与“3M”确有些相似,再说,美国人是有备而来。集团立即召集法律顾问团商讨对策,此时,首席法律顾问我不巧在外地办案。集团律师商量后认为:中、美共同签署了一个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条约,按条约规定,签约国企业只要在本国注册,便同样享有缔结国的知识产权保护。这样看来,横店必输无疑。

当得知我已回杭州,董事长徐文荣派人连夜将我接到横店。

当时,他们拿出几本几乎都是双方来往每天一次传真的材料。看了材料后,我要求看双方的包装,一看包装,紧皱的眉头忽地放了开来,突然,我大腿一拍:“谁说我们输了!”

徐文荣探过头问:“难道你看出什么道道来了?”

“你看美国的‘3M’软盘,既没有‘注册商标’字样,也没有国际通行的商标注册‘R’的标志,虽然中、美共同参加签署了一个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条约,但一般商家不知道,因此,就误认为3M软盘包装没有‘注册商标’字样或‘R’代号,误认为是没有在中国注册,不受法律保护,故而仿用之,由此可见,并非故意侵权,因而构成侵权的主观要件不成立,当然也就不构成侵权。”

“当然,这起事件对我们的启示意义很大,那就是,企业的任何经营行为,都要合乎法律规定,不可越雷池一步啊!”我胸有成竹地说。

徐文荣听着也不禁松了一口气,忙叫经办人员根据我的法律意见,立即翻译成英文传回美国“3M”软盘的生产商——美国某公司。

本来来势汹汹,打算兴师问罪的美国某公司,收到法律意见书后,就此偃旗息鼓。对此,《浙江日报》记者金波于1996年11月6日以浓墨重彩作了报道。这一仗,不仅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亦为国争了光。


七、最难忘的一次讲话(与严老相交)

1982年,迎来了东阳中学(该校是全国名校,至今已为国家培养了不少优秀的杰出的人才,其中有院士10人,博士500多人,教授5000余人)建校70周年校庆,这是一次规模空前盛大的校庆,时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的“教育宗师、科学泰斗”著名物理学家严济慈老校友从北京前来参加,全国各地校友纷纷派代表参加,我代表东中在兰溪工作的校友参加。

在校友交流活动中,各地代表纷纷发言,我代表在兰溪校友作了题为《铭记和发扬母校的“两苦”精神》的发言,发言时间很短,主要论述了母校东阳中学以“两苦”——生活艰苦(如今流传“博士菜”(菜干)的美誉)、学习艰苦——精神是东中教书育人的真谛之所在,谁料我这短短发言获得了饮誉中外的严老的赏识,其后我俩成了忘年交,严老还在东阳竹编厂的下塌处单独接见了我和夫人,欢快畅谈了52分钟,此后严老还为广东一案的成功解决发扬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我一生至今,会议上的发言已数不胜数,但这次发言,给我留下最难忘的记忆!


八、最难忘的一次会面(与李德生副主席的第一次见面)

1997年10月。金秋的北京,行道旁的树枝已经泛起片片金黄色。

我和大女儿吕俊到北京办案。我把到京住所告诉了原中共中央副主席李德生将军的秘书楼迎高。得知我在京,楼迎高把消息报告了李德生将军。并预约了会见时间。

次日,在楼迎高的陪同下,我迈进了将军的家。

李德生将军紧紧握住我的手,用欣赏和爱怜的目光仔细盯着眼前这个年纪不大却头发花白的小个子律师:“你就是吕思源?写你的报道我看了好几遍。不容易啊,当一名正直的人民律师不容易。”

我感觉眼睛有点湿润,一名共和国的将军,一位德高望重的副主席,退休了,眼里还是看着社会,心里还是装着百姓。自己没做什么大的成绩,只是做了一名律师本份的工作,却得到将军如此厚爱……。

“这是你女儿?多大了?做什么啊?”

当得知吕俊刚从大学毕业,兼职做律师时,将军乐了:“原来是江南一怪,现在可是江南二怪了,哈哈哈。吕律师你可是后继有人啊。”

我也笑了起来。他一五一十地向将军汇报自己这几年工作的情况。说到案件动人处,将军象孩子一样抚手开怀大笑。一旁的楼迎高赶紧拿出傻瓜相机,为我、吕俊和李德生将军拍下了弥足珍贵的照片。

时间过得飞快,为不影响老人的休息,我提出告辞。临行,曾经南征北战的将军坚持要送我出家门,李将军腿脚不太利索,在二个警卫的搀扶下,一步一步地挪着走出大门。门外,是将军的公务车。临上车,将军再次紧紧握住我的手说:“吕律师,我送你三句话。”

我全神贯注地听着。

“第一句话:你年纪不算大头发都白了,要注意休息。第二句话;你为老百姓请命,要注意自身的安全。第三句话:不管多么难,你都要继续为老百姓说话。”将军目光中充满慈爱。

我没想到临出门将军会有如此重嘱,感动的不知说什么好,只是低声应答:“一定,一定,我一定按李将军的话去做……。”

汽车在门前拐了个弯,一直回头挥手的我看到:将军站在家门前,同夫人一起向他不断挥着手。温暖的秋阳洒在将军的身上,象是罩了一圈金黄的光晕。将军的身影渐渐远去,这一刻永远定格在我的记忆的底片上。

我心里泛起一阵阵的酸楚,忍不住眼睛流出了一点苦涩的东西,浑身总觉得一股热血在体内奔腾、激流、回荡。

那一刻,我觉得自已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律师。哪怕从此为律师事业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

十月的北京,碧空如洗。天是如此的清澈,如此的澄明。

此次接见后,李将军还请我五次到他家做客,成了我的良师益友。李将军仙逝时,我悲痛不已,写了长达万余字的题为《百战不言功,一生只为国》的悼念文章,纪念他为国为民的功德与辉煌。


九、最难忘的三幅题词(艾老、陈老、李主席的题词)

艾青:本所的宗旨八个字:“为民请命,为国护法”,这是我国诗坛泰斗艾青先生于1992年书赠给我的,我于1994年创建本所时,确定这八个字为立所之本。这就是本所的“魂”!我们每个律师信奉它,践行着!

李德生:走进思源昆仑律师事务所,一眼就看到很多军界高官与吕思源合影的照片。其中最著名的是前中共中央副主席李德生将军的八个苍劲有力的大字:江南一怪矢志护法。

1997年5月李德生将军的秘书楼迎高找吕思源说他一个堂弟在义乌做生意被人诬告了,现被关在义乌公安局看守所,想请我代理此案,还堂弟一个清白。

我向来反感权贵插手普通案件,但转眼一想:楼迎高屈就而亲自打电话,这事本身就说明他不是利用职权干涉案件。如若真有冤情,当一视同仁。我不改惯例:“看了材料之后,再定接案与否。”

看毕材料,我大致了解此案经过:楼迎高堂弟楼明(化名)在义乌小商品市场摆摊,与旁边商铺销售的是同一类商品。由于楼明的货质优价廉,很快吸引了大批人来买,害得边上的同行没了生意。1996年8月16日,隔壁商铺的老板带了六个人故意挑起事端,引发冲突,追打楼明。楼明当场逃走。没想到,事隔半月,对方向市公安局报案诬陷楼明把他的右眼打瞎了,并且以法医鉴定为证明。其后,公安局依据法医鉴定,对楼明采取了刑事拘留。楼明“入狱”,家属四处奔波,并在上海请了一个大律师,希望公安能还楼明一个清白。但事与愿违,六个多月过去了,楼明一案一直得不到公正解决。

楼老问:“吕大律师,看了这些材料,你的意见如何?”我答道:“此案定是冤案!如果真的是楼明打瞎了对方眼睛,当天就去报案了,还会过半个月后去报案,其中必定有诈,此其一也;所谓被害人的病历可见,被害人有高度的近视史,且现在年事已高,是否失明与深度近视有关?此其二也。应速请法医重新鉴定!”

我为其写了“申请法医鉴定报告”,并将有关材料,委托北京物证技术鉴定所鉴定。不久,鉴定结论出来,当事人失明确系高度近视引起视网膜破裂失明。

鉴定报告到达义乌公安局后,市局马上作出无罪释放楼明的决定。对方也没再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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